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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乐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阳光靓丽,朝气蓬勃。各类活动中处处闪动着他们热情互助的身影,工作生活中时时散发出他们积极向上的气息!他们与家乡民乐共奋斗、同成长,他们挥洒汗水,描绘着民乐最美的青春风景线。
在民乐,还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本来是到了在家“享清福”的时候,可是他们为了社会和谐,奉献爱心,用自己的行为发挥着自己的余热,感染了身边很多人。
他们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志愿者! 让我们走近他们,了解他们,尊重他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民乐县委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持续深化三县建设,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而努力奋斗,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十三五”规划,培养和树立服务我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人才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我县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褒扬优秀志愿者,营造人人公益、公益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由民乐县委宣传部、民乐县文广新局、共青团民乐县委、民乐县妇联、民乐县文明办、民乐县广播电视台、民乐县鹏程公益协会共同决定组织开展民乐县首届“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
一、活动意义
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和谐民乐建设取得新成效而努力奋斗。以服务社会化、多元化,规范化、标准化、品质化方向方展,打造成综合性的社区服务,加强社工建设,推广更多的社工人才。进一步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公益理念、共建和谐新民乐。
二、活动口号: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三、主办单位 :
民乐县委宣传部、民乐县文广新局、共青团民乐县委、民乐县妇联、民乐县文明办、民乐县广播电视台、民乐县鹏程公益协会
四、协办单位:
民乐发布、民乐信息港、爱民乐
五、冠名单位:
招募中
六、报名对象
民乐县所有参与过志愿活动的个人。
七、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与、支持并推动志愿活动的开展,志愿服务业绩突出者;
3.参加公益活动次数多,服务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精神可嘉、事迹感人,能够践行和传递社会正能量,有引领作用。
5.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
6. 积极进社区、进村组、进院落、进家庭,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关爱帮扶、文明劝导、环境保护、文化活动、治安防范等利民惠民志愿服务活动。
7.通过微信、微博、QQ、论坛等媒介倡导社会正能量并积极转发公益活动有关的信息;
8.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为公益活动提供较大服务帮助;
八、奖项设置:
1.民乐县首届“十佳志愿者”十名(第一至第十名)
奖品:待定
2.民乐县首届“最美志愿者”十名(第十一至第二十名)
奖品: 待定
3.民乐县首届优秀志愿者(第二十一至第五十名)
奖品: 待定
九、报名方式及时间:
各乡镇、社区及各单位志愿者下载并填写志愿登记表(电子版),将志愿登记表上传邮箱3286456864@qq.com后通过民乐信息港微信平台回复“志愿者”,根据提示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2月5日。
附:评选流程
1.评委海选。民乐县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上报志愿者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评委对志愿者进行初步审核,选出50人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通过民乐信息港微信公众平台和网站对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材料进行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民乐信息港公众平台和民乐信息港网站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3.评委打分。评委根据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4.综合评定。根据候选人的网络得分情况以及评委打分,统计每个候选人的最终得分。网络得分和评委得分各占50%,网络投票前10名均计100分,第11——-20名计95分,第21——-30名计90分,第31——-50名计85分。之后报组委会按程序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授予民乐县“最美志愿者”称号名单,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表彰奖励。